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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营业范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时间: 2024-02-13 11:40:52 |   作者: 透明.油性防静电胶带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营业范围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冠新材”)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永冠”)的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其对营业范围进行了变更,已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情况如下:

  变更前营业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营业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永冠已于2021年5月2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抚州市东乡区行政审批局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江西永冠基本登记信息如下:

  经营范围:胶粘制品、胶带原纸、胶带纱布生产、加工、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包装装潢印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销售;第一、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进出口业务;劳保用品生产及进出口业务;民用(非医用)口罩生产及进出口业务;熔喷布生产及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的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已于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64.79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647.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995.18万元。上述资金于2019年3月20日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19]053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安排有关人员对打理财产的产品相关风险进行预估和预测,本次委托打理财产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符合企业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三)本次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实施理财,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金额为人民币2,010.00万元,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及子公司已按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建立完整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做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做了尽职调查,受托方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与公司、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8,205.93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01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05%。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打理财产的产品的情形。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是在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能大大的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公司购买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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