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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半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 2024-04-10 20:49:59 |   作者: 警示胶带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19年上半年,全球经济稳步的增长动能持续减弱,中美贸易摩擦持续,贸易争端以及地理政治学等方面的激化,对全球经济带来了不确定性,国内经济也因为中美贸易战面临着较大的压力。行业方面,胶粘材料市场充分竞争,工业胶粘材料价格随行就市,电子胶粘材料产品价格相对来说比较稳定。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比略有增长,净利润同比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围绕搬迁和江苏晶华的新建开展工作,同时也加强对江苏晶华的精细化管理,加大了绿色环保、安全稳定生产的投入与管控,加快新产品和新客户的拓展脚步,目前上海和广东的生产线已按计划完成搬迁及其处理。随着产能的转移和整合,江苏晶华将实现集中管理、集中生产、统一计划和调拨,突出公司生产效率和产能优势,逐步降低成本;实现产业链的衍生和技术的再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保持平稳增长,随公司工业胶粘材料、电子胶粘材料、化工材料三个事业部的逐步建立和成熟,三大产品的产能逐步释放,将进一步成为公司利润的新增长点,巩固企业竞争力,公司将继续通过提升产品性能、原材料回收利用、精益生产、降本增效等一系列措施,保持企业开工率稳定,积极面对经济较为不利的大环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4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5.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6.1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1.88%;实现每股盈利为0.03元,比上年同期下降78.57%。

  2019年上半年的主要工作以搬迁与整合为主。目前上海、广东两地已完成搬迁工作,产能整合至江苏晶华。因处于搬迁及产能整合阶段,对公司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和管理成本存在一定的影响。江苏晶华已经在新建产能的基础上承接上海、广东的产能,工业胶粘材料产品产能不断释放,电子胶粘材料产品更趋完善,在保护膜、石墨膜产品方面的产能大幅度的提高,公司也积极新建化工材料事业部,部分实现水性、油性胶粘剂产品原材料的自产和销售。同时江苏晶华实施的年产8400万平方米功能性胶带和3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材料扩建项目也按计划推进建设。

  公司坚持立足主业,稳步实施差异化、高品质的发展的策略,以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为基础,加大优势产品和差异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力度,进一步发挥公司产业链的优势,使公司产品在技术和产品质量上处于行业领头羊。公司在无溶剂产品、蓝膜胶带、超薄PET胶带、保护膜、中高温美纹胶带、橡胶和纸、水胶合成优化与改良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依据市场真实的情况培育企业的拳头产品。目前在新产品研发方面,产销研通过人才外聘、项目攻关小组、团队研发、联合产业研发方式,透析市场需求,加快开发进度,推动公司快速发展。

  公司将继续利用技术创新,继续发展高端、新颖、科技含量高的绿色环保的新材料产业。

  2019年公司已搭建完成ERP管理系统。ERP项目通过新的ERP系统把原来各个分支企业整合到了一起。对比原有非集团化的ERP系统,新系统通过协同操作、数据共享,显著提升了工作效率及数据准确性。为企业后期发展扩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提高营运业务效率做准备,为公司的发展迎来了新动力,为未来的征程打下夯实的基础。

  据中国报告网统计,2023年全世界汽车总产量则将达到1.256亿辆;到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的出货量约为17.1亿部;以及医用敷料、文具办公、物流包装等行业的持续较大发展,作为汽车制造及美容用胶粘带需求、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等产品的基础原材料、医用中作为固定、粘合材料的市场利好因素,为胶粘材料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保障。我们依据市场实际的需求,以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与服务整合资源的方式与知名终端厂商建立互通有无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整合上下游资源、产业链布局、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丰富产品项目,推进合作;与经销商建立销售点和标准化生产分支,组建强有力的市场力量,全方位布局,精准市场定位,区域间统一、联动,提升服务水平与效率,逐步建立起了“品牌+渠道(服务)=价值”的品牌文化,向市场要效益、向新产品要效益、向服务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推动业绩稳健成长。

  公司目前划分工业材料事业部、电子材料事业部、化工材料事业部三大事业部,未来也积极往电子材料、胶黏剂以及高的附加价值产品上发展。同时公司通过技术、业务经验、客户资源、市场品牌等方面的积累已在行业中建立起了领先的市场地位,加强完善的新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品牌体系,充分的利用公司现在存在的优势,进一步拓展公司发展空间和未来盈利能力。公司也积极开拓外部发展空间,在逐步完善内部发展的基础上,横向纵向发展产业链,积极寻找适合企业未来的发展,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项目。

  综上所述,2019年上半年面对内忧外患的宏观经济,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上下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从产业整合方面,公司抓紧生产转移,产能整合,技术更新,助推企业未来的发展;从管理方面,精细化管理,精益求精,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降低美纹纸等工业材料的生产所带来的成本,提升电子材料的产品技术和产品迭代升级,打造化工材料事业部,为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详见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出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现就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31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4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797,8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5,672,571.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0,125,22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于2017年10月17日出具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7)00124号)。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024.5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2.65万元,取得理财收益43.0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0.12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918.21万元,累计利息收入61.83万元,累计取得理财收益276.33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1.06万元。

  (2)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431.4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制定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亿平方米功能型胶带”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募投项目拟利用募集资金向江苏晶华增资实施。

  为确保募集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与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农商银行永丰支行、中国银行张家港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2017年11月17日会同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晶华,分别与上海农商银行松江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三、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4,918.2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017年11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3,050.4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天衡专字(2017)01397号鉴证报告。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17年度实施完毕。

  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1-6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详细情况如下:

  2019年1月4日,公司赎回了上年度购买的延续到本报告期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本金4,000万元,获得收益269,260.27 元;同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500万元购买了上海农商银行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STL180343),2019年3月4日到期收回本金2,500万元,获得收益161,643.84 元。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0元。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募投项目部分已于 2018 年 4 月完成建设,剩余部分预计于 2019 年 10 月完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下午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由董事长周晓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格式:

  (1)原列报项目“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项目与“应收账款”项目;

  (2)原列报项目“应当支付的票据及应该支付的账款”拆分为“应当支付的票据”项目与“应该支付的账款”项目。

  (1)原列报项目“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实物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

  明确了政府救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的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变更,对上年比较数据来进行了重新列报,2018年度财务报表列报项目主要影响如下: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8月1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宏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程序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符合《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真实的情况。监事会未曾发现参与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情况。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做出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赞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在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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